近日,银川市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小饭桌(校外托护点)营业的通告》(以下简称为《通告》),对恢复小饭桌(校外托护点)营业的基本条件、程序等提出要求。
据悉,在具备恢复营业的基本条件、做好前期复工准备后,小饭桌(校外托护点)经营者即可向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恢复营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的3个工作日内联系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开展复业评估。评估合格后,需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相关安全经营承诺书,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正式对外营业,主动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监督。
《通知》要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安全经营承诺,严格执行落实《银川市小饭桌(校外托护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拒绝提供服务。
恢复营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核准)证;
■制定有恢复小饭桌营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具备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分餐、一餐一消毒、单人单床的可行性措施和条件;
■所有从业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有至少14天内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
■所有从业人员14日内无自治区外旅居史,每日如实填报“防疫健康码”,所持“宁夏防疫健康码”为绿码;
■配备必需的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日常防护需求;
■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小饭桌经营场所等如何做好个人防护进行培训;
■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厨房、就餐区、休息区)、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做好场所内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并留存记录;
■具备执行落实《银川市小饭桌(校外托护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其它必备条件。(记者 闫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