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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社保业务可在线上办理
时间:2020-02-04  来源:银川日报
  2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为保障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及经办需求,请各参保单位及办事群众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尽量选择网上办理、手机APP、电话微博咨询、邮件快递等“不见面”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已开通网报单位通过“网上人社”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可下载“我的宁夏”手机APP,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等业务。
  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的,已开通网报单位通过“网上人社”办理申报核定业务。
  办理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权益记录打印的,通过“掌上12333”APP、“网上人社”注册办理。
  办理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办理;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宁夏政务服务网”“网上人社”办理。
  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给付的,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办理。
  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定期领取待遇资格申报、死亡人员待遇申领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可通过“我的宁夏”“黄河银行”手机APP、黄河银行自助缴费终端办理。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我的宁夏”APP、“网上人社”、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保局官网“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办理。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核定的,可通过“我的宁夏”“银川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此外,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行政部门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在自治区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含住院、门诊大病)的,建议在院端直接结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请办理好转院手续或跨省异地备案手续,尽量在就医院端直接结算。银川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零星报销业务无截止时间限制。疫情解除前暂不受理发票复印事宜,各参保人员如需发票复印件,请提前复印留存。如需在保险公司等部门办理二次报销业务的,请向对方提供工伤或医疗费用核定单即可。确需核实发票原件的,建议由二次报销单位与社保中心基金财务科对接。(记者 肖梦琪)
编辑:杨苞苞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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