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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措施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基层人才成长……
时间:2020-08-25  来源:银川日报
  8月24日,我区举行《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服务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回应基层人才发展需求,近日我区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内容涵盖加强基层事业编制保障、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鼓励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推动人才向基层柔性流动、支持基层人才成长、做好基层人才关怀激励工作7个方面。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是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的重要保障。在加强基层事业编制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编制设立“人才编制周转池”,实行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保障急需的管理机制,主要保障县(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急需紧缺人才,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对超标准配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县(市、区),每年从自然减员产生的空编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开招聘,将核减收回的编制调剂补充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缺口的县(区);统筹盘活沉淀闲置的编制资源,优化县(区)事业编制资源配置,重点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编制缺口,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用编需求。
  留住用好基层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面向县乡实行定向培养,每年按照总选拔人数10%的比例,选拔培养县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名额由原来的每年50名提高至100名,选拔县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自治区和银川市对口单位研修;制定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办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投入,在信贷发放、项目申报、技能培训、交流合作、政治吸纳等方面对农村实用人才予以倾斜性支持;落实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每年遴选100名左右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到区外访学培训;推进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整合,对认定的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给予100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关怀激励基层人才
  在工资薪酬方面给予基层适当倾斜,能更好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今年4月,在《若干措施》出台前,我区已先行出台了《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意见》,5月1日起全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4.85万名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水平从月人均416元提高到1330元,月人均增加了914元。
  在原有基础上,《若干措施》还提出了6条关怀激励基层人才的措施:对县乡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并在单位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预期受益型商业保险,加大稳才工作力度;建立乡镇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更好联系服务乡土人才;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次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35%;自治区每年组织50名基层专家休假疗养,市、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专家休假疗养;鼓励各地完善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保障服务政策,解决基层人才后顾之忧。
  破解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偏窄问题
  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偏窄问题,是更好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关键一招。《若干措施》重点对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提供了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途径。
  具体说来,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定向高级职称,不受申报职称系列对所学专业的限制(医疗卫生专业除外),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县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参评定向高级职称。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参评定向高级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20年、30年的人员,可分别参评定向副高级、定向正高级职称。任职期内每有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参评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
  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在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审批程序,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消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手续,事业单位对审核同意的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其订立离岗协议;各级农技推广等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到涉农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或者离岗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以及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岗创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内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可享受自治区“人才贷”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各地依托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吸引集聚人才,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示范性县域特色人才项目、乡村振兴人才项目;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鼓励引导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及经商人员等返乡创业;支持企业引进人才,明确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5000元、3000元补贴,全日制博士按照上浮30%的标准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企业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每个30万元标准给予引才资助。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实施自治区硕士研究生预引进专项,支持中南部9个县(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在读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进一步向基层下放公开招聘权限,明确中南部9个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制定招聘岗位条件、发布招聘公告,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持续实施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5年内向基层培养输送1500名中小学教师、450名医疗卫生人员。
  帮助基层柔性引才
  以柔性方式引进和用好人才,是破解基层引才难、留才难的有效办法。《若干措施》提出,实施自治区“青年人才援助服务基层计划”,每年从自治区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中选派50名左右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到中南部9个县(区)对口单位脱产挂职服务;实施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计划”,每次选派100名左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聘期3年;设立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实训基地和远程培训基地,组织优秀技能人才面向职业院校录制网络课程,为基层人才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对参加自治区“优秀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实践补助,区外大学生报销来宁往返差旅费;持续实施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等人才柔性帮扶活动,每年选派(选聘)人员达到4500人次以上;支持县(区)依托企事业单位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活动,自治区对考核合格的专家服务基地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为强化人才服务基层导向,《若干措施》强调实行“凡晋必下”制度,自治区教育、卫生健康、涉农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有1年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县乡服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可作为优先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提出事业单位可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本单位服务基层人员适当倾斜,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时提供增值服务,根据合同按劳取酬。
  本报记者李阳阳
编辑:徐晓斌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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