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月底,全区各级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已累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医保基金24.1亿元。
据悉,全区各级财政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做到资金统一筹措、统一调度、专款专用。建立应急调度拨款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足额保障患者救治、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建设,以及重要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等资金需求。
同时,自治区财政始终加强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全程监管。及时出台了防控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管理等监管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监督事项。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了“日报告”制度,畅通了资金监管渠道。深入一线督查,及时提出加强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好既定政策,积极研究制定和出台新的政策,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记者 詹思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