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今年以来,我区加强平常督促检查、按月通报进度、重点专项督查等举措,着力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力度,持续完善养老、优抚、助残、救孤、济困等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构建社会托底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事业是百姓生活的托底线。在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自治区将通过全民参保登记,工伤保险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方式保障百姓生活水平。
一是积极转化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在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转化登记成果,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采取多种方式挖掘扩面资源,促进参保。截至6月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9.99万人、619.05万人、89.71万人、91.5万人、84.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5 %、102.3%、100.8%、103.98%、107.95%,同比分别增长2.6%、1.6%、3.1%、4.2%、5.9%。
二是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启动实施同舟计划二期,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基础上,新增了交通运输等行业参保类型、按剩余工期进度比例缴费方式、终止施工退费处理等项目,简化了工程项目延期办理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督导,按月通报进度,加强工作调度。上半年全区新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1210项,参保率99.75%,超出年度目标任务(95%)4.75个百分点;在建项目参保1891项,参保率99.74%。
三是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任务。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参保扩面重点,加强与自治区扶贫办数据共享,督促指导市、县(区)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户逐人排查比对核实,对居民医保缴费期结束仍未参保的贫困人口,通过系统后台批量处理,落实参保。上半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5.06万人,参保率96.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2.75万人,剔除不属于参保范围人口后,参保率为99.93%,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