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兴庆区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兴庆区纪委监委从线索受理、线索处置、督促办理环节入手,制定严格规范的制度,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兴庆区纪委监委把线索受理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做到案件线索受理无缝对接。案管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案件线索,建立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两套台账,对来源不同案件线索分类建立台账。案管室按照周对接、月核实、季总核的工作制度,定期与信访室核对线索受理台账,严防私存、隐瞒线索、漏件丢件等情况的发生,做到案件线索件件知来源、件件知去处。
同时,把线索处置作为执纪监督监察的源头和基础,作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首要环节。对受理的线索逐件编号登记按照全程留痕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置。处置意见由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处置过程形成会议记录。构建线索分办处置“4+1”管理模式,即“制作问题线索4张受理程序表格+1本统计管理台账”。据了解,今年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已对信访、巡视巡察及各相关单位移交的134条问题线索,分类梳理汇总,切实做到处置无遗漏、办理有去向,有效规范问题线索统计工作。
此外,在线索督办方面,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将每月25日定为问题线索督办日,通过当面通知、电话催办等方式,提醒各承办部门及时处理即将到期件,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工作效率。截至目前,所有上级转办案件线索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上报。(记者 孙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