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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食用农产品有自己的“身份证”啦!持证上岗!吃得更放心!
时间:2020-08-12 09:36:56  来源:贺兰广播电视台  作者: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今年7月起,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意味着贺兰县农产品上市有了“身份证”,生产者有了“承诺书”,质量监管有了“新名片”。

 

 
  位于贺兰县常信乡的晶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是今年贺兰县纳入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的7家试点企业、合作社之一,贺兰县首张食用水产品的合格证便是在这里开具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有了县上印制的合格证,不但能够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水产品也能卖上更好的价格。
  对咱们最大的好处就是,现在跟超市对接一是方便了,二是养出来的产品销路也好了,现在有了合格证以后,销量比以前好多了。
  ——贺兰县晶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长城

 
  同样对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表示支持的,还有进行线椒种植的宁夏绿香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魏新民,他说,因为基地种植的线椒经常要销往外省,有时在产品检验上就会花费很多时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蔬菜的新鲜度,而随车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便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以前企业去大湾区、长三角,特别是上海,都是我们自己做一些速检,每天一个车次分几次的去快速检验,自从有政府提供的合格证,现在两三天才去检测一下。
  ——宁夏绿香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 魏新民

 
  除了为生产企业提供一张“硬气”的通行证,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外,农产品质量合格更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签订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的“四个承诺”,来起到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控自检、自我承诺,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通过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提升企业自律,通过企业自律和国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贺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张晓龙介绍道。
 
  据悉,此次试行的主体为全县“两品一标”农业生产主体、农民合作社及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行的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及水产品。首批面向23家企业宣传自行开具合格证,预计到2020年底,可以实现全县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合格证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与市场监管局联合进行督查,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合格证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我们也将继续积极探索合格证的电子化,助力企业品牌的打造与宣传。
  ——贺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晓龙         记者 尹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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